原標題:鄰居違建侵占公共通道,業主如何維權?
定西市民趙先生來電咨詢:鄰居在樓道內加裝鐵門占用公共空間,導致通行困難。多次溝通無果,請問我應該采取何種法律途徑?
記者電話連線郭凱文律師解答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的規定,業主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。趙先生可向物業或城管部門舉報違建行為,要求限期拆除;若仍未解決,可聯合其他業主向法院提起相鄰權訴訟,主張恢復原狀并賠償通行權益損失。
(新甘肅·甘肅法治報記者李曉云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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